樂財農(nóng)〔2020〕129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扶貧資金使用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jù)《關于撥付及回收扶貧項目結余資金的請示》(樂扶辦請〔2020〕23號)文件精神,經(jīng)市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提請市政府同意,現(xiàn)收回我市2020年扶貧項目結余資金(詳見附件)。
附件:樂昌市2020年扶貧項目結余資金收回表
樂昌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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