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決算報告
二、決算報表
(一)一般公共預算
1. 2015年樂昌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決算表
2. 2015年樂昌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按功能分類)
3. 2015年樂昌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按經濟分類)
4. 2015年樂昌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按功能分類)
5. 2015年樂昌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表(按經濟分類)
6. 2015年樂昌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決算表
7. 2015年樂昌市一般公共預算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決算表(按項目分地區(qū))
8. 政府一般債務限額和余額情況表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
9. 2015年樂昌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決算表
10. 2015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表
11. 2015年樂昌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表
12. 2015年樂昌市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決算表(按項目分地區(qū))
13. 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和余額情況表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14. 2015年樂昌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決算表
15. 2015年樂昌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表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16. 2015年樂昌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決算表
17. 2015年樂昌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頇算支出決算表
三、相關說明
一、決算報告
樂昌市
2015
年政府決算報告
市財政局局長
林柏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規(guī)定和市人大常委會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提出樂昌市
2015
年市本級財政決算的報告,請予審議。
一、
2015
年決算情況
2015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市人大的監(jiān)督支持下,全市財稅部門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戰(zhàn)略機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各項決議,積極應對新常態(tài)下的各種挑戰(zhàn),統(tǒng)籌做好抓收入、推改革、調結構、促發(fā)展、惠民生等系列工作,各項財政工作運行平穩(wěn),在收入形勢異常嚴峻的情況下,各項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有力推動了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續(xù)提高。
(一)地方一般公共財政收支決算情況
1
、一般公共財政收入決算情況
2015
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財政收入決算完成
59,728
萬元,為調整預算的
105.70%
,同比上年(可比口徑)下降
3.68%
。上劃中央收入完成
35,784
萬元,比上年增加
16,58
萬元,增長
4.85%
;上劃省
“
四稅
”
收入完成
14,406
萬元,比上年減少
1,852
萬元,減少
11.39%
。主要收入項目如下:
(
1
)稅收收入。全年完成稅收收入
35,642
萬元,同比下降
11.67%
。其中
:
增值稅收入
8,731
萬元,同比增收
461
萬元,增長
5.57%
;營業(yè)稅收入
8,283
萬元,同比減收
1,936
萬元,減少
4%
;企業(yè)所得稅收入
2,870
萬元,同比減收
7
萬元,減少
0.24%
;個人所得稅收入
1,083
萬元,同比增收
138
萬元,增長
14.60%
;資源稅收入
685
萬元,同比減收
218
萬元,下降
24.14%
;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
3,143
萬元,同比減收
294
萬元,減少
8.55%
;房產稅收入
1,760
萬元,同比增收
26
萬元,增長
1.49%
;印花稅收入
456
萬元,同比增收
29
萬元,增長
6.79%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收入
2,785
萬元,同比減收
853
萬元,下降
23.44%
;土地增值稅收入
1,408
萬元,同比減收
82
萬元,減少
5.50%
;車船稅收入
321
萬元,同比減收
52
萬元,減少
13.94%
;耕地占用稅收入
126
萬元,同比減收
1,003
萬元,下降
88.83%
;契稅收入
2,632
萬元,同比減收
824
萬元,下降
23.84%
;煙葉稅收入
1,359
萬元,同比減收
95
萬元,下降
6.53%
。
(
2
)非稅收入。全年完成非稅收入
24,086
萬元,按可比口徑同比增收
3,838
萬元,增長
18.95%
。其中:專項收入
3,955
萬元,同比減收
136
萬元,下降
3.32%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
7,206
萬元,同比減收
1,341
萬元,下降
15.69%
;罰沒收入
3,878
萬元,同比增收
1,849
萬元,增長
91.13%
;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8,391
萬元,同比增收
2,938
萬元,增長
53.88%
;其他收入
656
萬元,同比增收
528
萬元,增長
412.5%
。
2
、一般公共財政支出決算情況
全市一般公共財政支出決算為
235,501
萬元,同比增支
24,113
萬元,增長
11.40%
。其中:
(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1,355
萬元,同比減支
10,166
萬元,下降
32.25%
;
(
2
)國防支出
602
萬元,同比減支
327
萬元,下降
35.20%
;
(
3
)公共安全支出
13,085
萬元,同比增支
3,568
萬元,增長
37.49%
;
(
4
)教育支出
51,654
萬元,同比增支
3,861
萬元,增長
8.08%
;
(
5
)科學技術支出
2,947
萬元,同比增支
528
萬元,增長
21.83%
;
(
6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3,903
萬元,同比減支
315
萬元,下降
7.47%
;
(
7
)社會保障與就業(yè)支出
40,961
萬元,同比增支
12,046
萬元,增長
41.66%
;
(
8
)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29,328
萬元,同比增支
3,344
萬元,增長
12.87%
;
(
9
)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
9,183
萬元,同比增支
993
萬元,增長
12.12%
;
(
10
)城鄉(xiāng)社區(qū)事務支出
2,930
萬元,同比增支
219
萬元,增長
8.08%
;
(
11
)農林水事務支出
43,609
萬元,同比增支
11,944
萬元,增長
37.72%
;
(
12
)交通運輸支出
5,472
萬元,同比減支
5,307
萬元,下降
49.23%
;
(
13
)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
491
萬元,同比增支
196
萬元,增長
66.44%
;
(
14
)商業(yè)服務業(yè)等事務支出
238
萬元,同比減支
17
萬元,下降
6.67%
;
(
15
)國土海洋氣象等事務支出
1,280
萬元,同比減支
228
萬元,下降
15.12%
;
(
16
)住房保障支出
7,431
萬元,同比增支
3,735
萬元,增長
101.06%
;
(
17
)糧油物資儲備管理事務支出
662
萬元,同比增支
67
萬元,增長
11.26%
;
(
18
)債務付息支出
201
萬元,同比減支
31
萬元,下降
13.36%
;
(
19
)其他支出
169
萬元,同比增支
3
萬元,增長
1.81%
。
3
、收支平衡決算情況
2015
年
,
全市公共財政決算總收入
327,496
萬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決算收入
59,728
萬元,返還性收入
4,958
萬元,轉移支付收入
204,823
萬元,上年滾存結余
46,077
萬元,調入資金
6,621
萬元,債務轉貸收入
5,289
萬元。
公共財政決算總支出
327,496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
235,501
萬元,上解上級支出
2,852
萬元,債務還本支出
5,289
萬元,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
7,526
萬元。上述收支相抵后,年終滾存結余
76,328
萬元,其中:結轉下年支出
76,328
萬元。
4
、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收支決算情況
2015
年,我市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收入決算
7,526
萬元,當年沒有安排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規(guī)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
[2014]70
號)的要求,來源為:
(
1
)將
2015
年超收收入
3,220
萬元,用于補充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
(
2
)
“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
”
結轉超當年收入
30%
部分
313
萬元安排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
(
3
)上級預下達
2016
年均衡性轉移支付部分固定補助資金
(
韶財預
[2015]74
號)
3,993
萬元調入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決算情況
2015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總收入完成
36,772
萬元。其中:本級收入完成
9,038
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11,133
萬元,上年結余
16,601
萬元。
2015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總支出完成
20,233
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
15,170
萬元,調出資金
5,063
萬元。經上述收支相抵后,年終滾存結余
16,539
萬元。
(三)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情況
我市
2015
年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為參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
260
萬元,后將收入全部調入一般公共財政收入。
(四)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2015
年全市五項社會保險基金(企業(yè)養(yǎng)老、失業(yè)、職工醫(yī)療、工傷、生育)收入完成
57,397
萬元;全市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完成
66,909
萬元,當年缺口
9,512
萬元,其中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基金缺口
28,838
萬元。
二、
2015
年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
.著力收入征管
,
財政實力明顯增強。一是
面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房地產市場持續(xù)低迷、結構性減稅政策影響擴大的嚴峻形勢,全市財稅部門團結拼搏,克難奮進,扎實開展
“
穩(wěn)增長保增收
”
活動,全市財政綜合實力穩(wěn)中有升。
“
十二五
”
期間,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從
2010
年的
3.08
億元增加至
5.97
億元,年均增長
14.19%
。二是強化職能部門控稅職責。制定了欠稅管理辦法,建立常態(tài)化清欠機制。嚴格執(zhí)行協(xié)稅護稅機制和財稅聯(lián)席會議機制,定期召開會議,準確研判經濟形勢,科學制定工作措施,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做到應收盡收。三是爭資立項成效明顯。各級各部門搶抓機遇向上爭項目、爭資金、爭政策。
2015
年,全市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20.5
億元,增長
35.05%
;已爭取到位省轉貸地方政府債券資金
5,289
萬元。四是抓實非稅收入征管。加強非稅收入尤其是國有資產處置相關收入的征管,堅持稅費并重,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非稅征管流程。加強城市配套費、罰沒、資產清查的征收入庫,強化對礦產、土地、河沙以及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拉動非稅收入的持續(xù)穩(wěn)定增長。
2.
著力生財聚財,服務發(fā)展成效顯著。一是
吃透政策,積極向金融機構融資,支持山區(qū)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武廣高鐵樂昌東站項目、原坪石礦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和樂昌城南新區(qū)等重點項目建設。二是優(yōu)化財政政策環(huán)境,發(fā)揮
“
助保貸
”
資金作用,扶持稅源企業(yè)發(fā)展壯大。安排
1,000
萬元中小微企業(yè)風險補償金,撬動金融機構
1
個億的資金扶持中小微企業(yè)發(fā)展生產,
2015
年已發(fā)放貸款
2,000
萬元扶持中小微企業(yè)。三是優(yōu)化經營環(huán)境,全面清理涉企收費,深入推進
“
營改增
”
擴面,取消和暫停征收
12
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對小微企業(yè)免征
42
項中央級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對采礦業(yè)、制造業(yè)、建筑業(yè)、批發(fā)和零售業(yè)、房地產業(yè)等
8
類繳交額度較大的行業(yè)實行下調征收費率;對農林牧漁業(yè)、住宿和餐飲業(yè)等
7
類繳交額度較小的行業(yè)全額免征。
2015
年,全市非營利性服務業(yè)增加值核算財政八項支出完成
17.2
億元,同比增長
4.48%
。四是強化對全市國有資產的經營,增加財政收入。成立樂昌市投資實業(yè)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政府資源,加強資本的市場運作,盤活閑置資產,通過融資、抵押貸款等方式,將資金投入到重點項目,促進全市經濟快速發(fā)展。
3.
著力保障民生,公共服務質量明顯提高。一是
著力教育優(yōu)先,全面提高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寄宿制學校公用經費和殘疾學生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及時撥付義務教育公用經費
6,930
萬元,確保
54,018
人次的學生免費義務教育;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實現(xiàn)學前教育至中等教育全覆蓋,發(fā)放各類助學補助資金
1,410
萬元,累計受惠學生
43,170
人次;安排
317
萬元,充分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安排
687
萬元,支持全市
32
所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實施改造;安排
7,436
萬元,開展了梅花、沙坪、慶云和五山四個鎮(zhèn)的教育創(chuàng)強工作。二是大力支持推進醫(yī)藥衛(wèi)生體制改革,基本藥物制度深入實施,人均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經費從
35
元提高到
40
元。三是各項保障全面提標,大幅提高社會保障標準,新農合、城鎮(zhèn)居民醫(yī)保人均補助由
320
元提高到
380
元,城鄉(xiāng)低保保障標準分別提高到
410
元
/
人
·
月、
260
元
/
人
·
月,農村五保供養(yǎng)對象補助標準提高到
525
元
/
人
·
月,企業(yè)退休人員基本養(yǎng)老金連續(xù)
11
年增長。四是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
8,570
萬元,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原坪石礦棚戶區(qū)改造,為緩解我市城鎮(zhèn)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五是通過惠農補貼
“
一卡通
”
共發(fā)放補貼資金
7,085
萬元,投入農林水建設資金
43,609
萬元,農民生產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農村環(huán)境綜合整治和
“
美麗鄉(xiāng)村
”
建設成效顯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加快。落實民生實事資金,全年共投入省
10
件民生實事資金
4,349
萬元。
4.
著力改革創(chuàng)新,財稅改革有序推進。一是
執(zhí)行新《預算法》,開展零基預算,完成
2016
年度市直部門零基預算編制,改變以往預算編制
“
基數
+
增長
”
的模式。建立了覆蓋一般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
“
四本預算
”
體系,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益。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提高預算單位資金使用績效,完成了
2
個重點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二是全面推進預算信息公開,除涉密單位外,市直所有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和
“
三公
”
經費預算全部向社會公開。財政政策、
“
三公
”
經費預算及匯總數等均在財政門戶網及時公開。三是狠抓財政資金監(jiān)管,保證安全高效運作。全面深入開展財務核算集中監(jiān)管、預算執(zhí)行動態(tài)監(jiān)控改革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改革,構建財政運行監(jiān)督體系。落實重大項目建設風險防控決策機制,把好工程建設項目預算、結算、評估
“
三大關口
”
。開展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工作試點,已形成
2014
年度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定期監(jiān)控我市各類債務風險。開展涉農專項資金檢查和
“
小金庫
”
清理工作。四是開展鄉(xiāng)鎮(zhèn)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除九峰鎮(zhèn)有特殊原因外,其余
16
個鎮(zhèn)(街道)已完成改革工作。完成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前期工作,
2016
年在全市全面鋪開。配合做好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市直行政單位公務員交通補貼發(fā)放及公務用車處置工作。五是全面開展財政存量資金清理盤活工作,收回結轉結余資金
14,508
萬元,統(tǒng)籌用于社會保障、住房保障、教育、農林水、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民生支出。六是加大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監(jiān)管力度,完成政府采購規(guī)模
13,559
萬元,節(jié)約資金
1,342
萬元,節(jié)支率為
9.00%
;完成評審項目
153
個,審減資金
821
萬元,審減率為
3.36%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2015
年,我市財政工作在改革創(chuàng)新中實現(xiàn)了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中取得了新進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財政收入質量有待提高;傳統(tǒng)支柱產業(yè)、重點企業(yè)支撐作用不足,新興產業(yè)尚未能有效推動經濟增長和財稅增收;公共財政的保障范圍不斷拓寬,保障標準不斷提高,而財力增長有限,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剛起步,現(xiàn)代財政制度尚未建立,制約財政經濟發(fā)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較多。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
二、決算報表
2015
年樂昌市政府決算報表(
1-17
表)詳見附表。
三、相關說明
(
一
)
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情況
2015
年收到上級轉移支付收入
209,781
萬元,比上年增加
57,656
萬元
,
增長
37.90%
。其中
:
1.
稅收返還
2015
年收到上級稅收返還決算數
4,958
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
:
(1)
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收返還決算數
2,231
萬元,與上年持平。
(2)
所得稅基數返還收入決算數
329
萬元,與上年持平。
(3)
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稅收返還收入決算數
306
萬元,與上年持平。
(4)
其他稅收返還收入決算數
2,092
萬元,與上年持平。
2.
一般性轉移支付
2015
年收到上級一般性轉移支付決算數
126,385
萬元,比上年增加
31,095
萬元,增長
32.63%
。其中:
(1)
體制補助收入決算數
227
萬元,上年同期為
0
,主要原因是市轉移支付專項返還補助
217
萬元。
(2)
均衡性轉移支付決算數
33,220
萬元,比上年增加
8,534
萬元,增長
34.57%
,主要原因是預下達
2016
年均衡性轉移支付部分固定性補助資金
3,993
萬元。
(3)
革命老區(qū)及民族和邊境地區(qū)轉移支付收入決算數
48
萬元,上年同期為
0
,主要原因是下達中央財政扶貧資金
23
萬元。
(4)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收入決算數
12,144
萬元,比上年增加
1,070
萬元,增長
9.66%
。
(5)
結算補助收入決算數
2,029
萬元,比上年減少
1,985
萬元,降低
49.45%
。
(6)
資源枯竭型城市轉移支付補助收入決算數
1,106
萬元,與上年持平。
(7)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劃轉補助收入決算數
1,568
萬元,與上年持平。
(8)
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補助收入決算數
1,090
萬元,上年同期為
0
。
(9)
基層公檢法司轉移支付收入決算數
2,216
萬元,比上年減少
188
萬元,降低
7.82%
。
(10)
義務教育等轉移支付收入決算數
14,018
萬元,比上年增加
1,036
萬元,增長
7.98%
。
(11)
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低保等轉移支付收入決算數
10,811
萬元,比上年增加
3,503
萬元,增長
47.93%
。
(12)
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等轉移支付收入決算數
11,224
萬元,比上年增加
2,043
萬元,增長
22.25%
。
(13)
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收入決算數
2,419
萬元,比上年增加
1,894
萬元,增長
360.76%
,主要原因是下達
2014
年及
2015
年山區(qū)縣農村綜合改革省級激勵性補助資金
480
萬元。
(14)
重點生態(tài)功能區(qū)轉移支付收入決算數
8,818
萬元,比上年增加
257
萬元,增長
3.00%
。
(15)
固定數額補助收入決算數
9,843
萬元,比上年增加
1,412
萬元,增長
16.75%
。
(16)
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決算數
15,604
萬元,比上年增加
12,154
萬元,增長
352.29%
,主要原因是提前下達國有工礦棚戶區(qū)改造省級補助資金
3,724
萬元。
3.
專項轉移支付
2015
年收到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決算數
78,438
萬元,比上年增加
26,561
萬元,增長
51.20%
。
(
二
)
舉借債務情況
1.
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情況。
2015
年政府債務余額決算數
6,000
萬元,比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債務余額
6,000
萬元,專項債務余額為
0
。
2015
年政府債務限額
50,005
萬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
45,705
萬元,專項債務限額
4,300
萬元。
2.
地方政府債券發(fā)行情況。
2015
年未舉借新債。
3.
地方政政府債務還本情況。
2015
年債券置換存量債務
5,289
萬元。
(
三
)
關于
2015
年樂昌市本級匯總的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決算執(zhí)行情況的說明
1.
“三公”經費的構成
(1)
因公出國
(
境
)
經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3)
公務接待費指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2015
年“三公”經費變動情況
(1)2015
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
2,687.72
萬元
(2016年12月28日公開口徑為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此次補充公開口徑為樂昌市
所有部門決算中的“三公”經費支出
)
,較上年減少
667.33
萬元,其中:因公出國
(
境
)
支出增加
3.78
萬元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減少
186.75
萬元
(
公務用用車購置減少
9.39
萬元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
177.36
萬元
).
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
484.36
萬元。
(2)
變動原因:
2015
年較
2014
年三公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單位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進一步從嚴控制
“
三公經費
”
支出。嚴把支出關,實現(xiàn)動態(tài)管理,實行公務卡改革,充分發(fā)揮國庫集中支付平臺作用,規(guī)范三公經費的支出核算。
(
四
)
關于
2015
年樂昌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說明
1.2015
年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14
億元,比上年減少
1.02
億元,降低
32.25%
。
主要原因是:財力困難,在保障各機關部門正常運轉所需支出之外,無法對其他項目建設提供支出保障。
2.2015
年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
4.09
億元,比上年增加
1.20
億元,增長
41.66%
。
主要原因是: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企業(yè)改革補助、撫恤、城市居民最低保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經費均有大幅增加。
3.2015
年農林水支出
4.36
億元,比上年增加
1.19
億元,增長
37.72%
。
主要原因是:撥付村村通自來水工程省補資金
0.48
億元。
(
五
)
預算績效工作推進情況
通過對預算績效管理改革進行深入探究,摸索預算績效管理的全鏈條,不斷加大對項目的評審監(jiān)管力度,狠抓落實,目前已逐漸形成起一套組織協(xié)調、上下聯(lián)動的績效評價機制。
為推進預算績效工作的切實有效地落實,要求各預算單位在年初確定好各自單位的績效目標,同時,應對項目設立的依據、項目實施的內容、項目實施后產生的效益前景等進行論證,接著,向財政部門報送部門項目支出制定的績效目標申報及相關材料。
在預算執(zhí)行結束后,由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按照規(guī)定的評價原則和標準,對財政支出項目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將評價結果將作為完善財政政策、改進預算管理、調整支出結構和安排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為后續(xù)不斷提高我們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精細化奠定扎實的數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