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經(jīng)費決算為20.62萬元,與上年決算數(shù)降低了28.12萬元。資金來源均為財政撥款;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17.8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88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2.74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縣市(區(qū))森林分局之間的辦案交流支出。
附:樂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三公”經(jīng)費決算公開(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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