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
2016
年決算組成單位共
1
個,無內設機構,至
2016
年年末,樂昌市博物館事業(yè)編制人數(shù)
10
人,現(xiàn)有事業(yè)在職人員6人,退休人員
3
人,包干工勤人員
4
人。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博物館主要工作職責有:文物征集、收藏、保護、陳列展覽,文物修復,考古發(fā)掘。
2016
年的工作任務主要有:做好博物館免費開放工作,完善陳列展覽、做好館內消防安全、環(huán)境綠化維護等工作;做好館藏文物保護修復工作;做好民間文物征集工作;做好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達到文物保護目的。
第二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2016年部門決算表
本年度本單位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第三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guī)模、各類支出決算規(guī)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博物館2016年度總收入175.91 萬元,其中本年度收入175.88萬元,上年度結余0.0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75.8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5.38萬元,下降3 %。主要原因:本年度的免費開放專項資金比上年減少了。
2. 上年末結余0.03萬元,其中項目支出結余0.03萬元。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博物館2016年度總支出175.91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175.9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75.91萬元,主要用于:(1)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維修專項資金17.4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了159.05 萬元,下降了90.14%,主要原因是上年已對省級保護單位薛岳家居之伯陵堂進行了修繕,因此今年該項目經費投入有所減少;(2)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經費29萬元,比去年決算數(shù)增加了15萬,增長了107.14%,主要原因是“一普”工作于今年收官,需要把該項工作的成果印刷成冊進行出版,另外用于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審核、匯總及普查的宣傳等工作;(4)中央補助免費開放專項資金3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shù)相比減少了18萬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免費開放下達資金包含了2014年的19萬元。該項目經費主要
用于博物館日常免費開放的宣傳、環(huán)境維護、綠化,消防安全、監(jiān)控設備維護等支出
。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0.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了2.64萬元,增長3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單位增加了一名退休人員。
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了1.69萬元,增長了104.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市調整了行政事業(yè)醫(yī)療保障費。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博物館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75.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5.8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45.23 萬元,增長34.6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調整了在職人員及退休人員工資。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博物館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75.91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5.91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shù)減少45.26萬元,增長34.64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及退休工資支出今年有調整。
分功能科目看,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62.41 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0.2萬元,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3萬元
。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博物館年度“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06 萬元,完成預算3.5 萬元的116 %。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91 萬元,完成預算2 萬元的95.5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5萬元,完成預算1.5 萬元的100 %;會議費0.65萬元。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根據(jù)工作需要,組織了“一普”工作總結交流會議。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
“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shù)比上年減少1.94萬元,下降32.33 %。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59 萬元,
下降45.43 %;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5萬元,
下降25 %。
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接待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91萬元,占47.04%;公務接待費支出1.5萬元,占36.95%,會議費0.65萬元,占16%。具體情況如下: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9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91萬元,2016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 輛,主要用于日常公務用車、下鄉(xiāng)野外考古工作用車及外出文物保護工作用車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1.5 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門共發(fā)生國內接待35 次,接待人數(shù)共276 人。主要包括廣東省考古所、廣東省文物局、廣東省“一普”普查辦、韶關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韶關市博物館、各市縣博物館等等。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5萬元比上年相比保持一致
。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6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6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主要用于日常公務用車、下鄉(xiāng)野外考古工作用車及外出文物保護工作。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根據(jù)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共涉及資金111.74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組織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維修專項資金”、“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經費”等3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2.4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以上3個項目均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能夠按要求完成項目資金績效自評工作。切實加強對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把資金使用關,最大限度發(fā)揮資金的作用。各項工作按計劃實施,節(jié)約資金,達到了預期的政治、社會效益,使資金使用達到了最大效益化。專項資金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法規(guī)、政策,按規(guī)定方式支付。在項目資金實施期間,接受市財政、市文廣新局的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做到專款專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yè)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yè)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jù)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yè)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
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yè)收入。
二、事業(yè)收入:
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
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
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
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
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
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6年樂昌市博物館決算公開表格.xls